保羅與以色列無法撤銷的呼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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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當今關於「保羅與以色列關係」的新觀點充滿許多爭論。使徒保羅的教導並不容易理解。就連他的同工彼得也曾寫道,保羅的信有些「難明白的」,許多人曲解保羅的話後,反而「自取沉淪」(彼得後書3:16)。二十個世紀之後,保羅教導中最具爭議的面向或許在於這一問題:保羅如何看待一世紀的猶太教與新出現的耶穌運動之間的關係?
馬丁.路德的影響
五個世紀以來,新教徒主要透過馬丁.路德的神學教義來解讀使徒保羅的聖經教導,而路德的神學思想則深受於他自己與中世紀晚期天主教間衝突的影響。在那場爭論中,靠著「行為」而得救與因信而蒙恩的「恩典」兩者彼此對立,最終路德得出結論:他認為西元一世紀的猶太教一定教導的是「靠行為得救」。基於這個假設,馬丁.路德將保羅對「律法的行為」(works of the law)的批判演變為對猶太教的徹底否定,以及一種全新宗教的創立,也就是脫離以色列人民、歷史和土地的基督教。
這種解讀迅速成為替代神學(Supersessionism,或稱為「取代論」Replacement theology)的土壤,其內容包含兩方面。首先是「人民」:替代神學認為教會取代以色列成為上帝的選民,因此不跟隨耶穌的猶太人不再是上帝的選民。其次是「土地」:替代神學認為以色列土地失去盟約的意義,不再是聖地,領土的應許也指向屬靈層面,而非物質層面。
這些思想根深蒂固,帶來影響至深的結果。馬丁.路德晚年的著作《論猶太人及其謊言》(On the Jews and Their Lies)在幾個世紀後被納粹政權利用,廣泛傳播,旨在使基督徒(尤其是路德宗信徒)接受反猶的法律。路德雖然反對他所處時代的種種弊端,卻錯誤地將這些弊端歸咎給第一世紀的教會,而他對保羅教導的解讀,更使教會在以色列問題上產生嚴重的誤解。
保羅新觀(The New Perspective on Paul)
在1970年代和1980年代,有一群學者,其中最著名的是艾德.帕里什.桑德斯(E. P. Sanders)、詹姆士.D.G.鄧恩(James D. G. Dunn)和尼可拉斯.托馬斯.賴特(N. T. Wright,中文書譯湯姆.賴特),挑戰這種受到路德思想影響的猶太教觀點。他們證明第二聖殿時期的猶太教,也就是保羅的猶太教,並非宣揚靠行為得救,而是桑德斯所說的「恩約守法主義」(covenantal nomism)。簡言之,這意味著以色列人因恩典進入盟約。對男孩而言,割禮象徵恩典的標記,但要持續留在盟約中,就必須忠實地遵守盟約的條件。進入盟約是恩典的饋贈,但要留在盟約中,就必須遵守盟約當中的條件。(我們可以發現,這與耶穌在約翰福音15:14中的教導頗為相似:「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
因此,保羅並非律法的敵人。事實上,他的觀點恰恰相反。他在羅馬書提到:「這樣,我們因信廢掉律法嗎?斷乎不可!我們反而堅固律法。」(羅馬書3:31)
這種對馬丁.路德神學教義的修正受到歡迎。然而,一些對保羅新觀的解釋卻走向另一種扭曲,也就是以當代種族和認同政治的視角來解讀保羅的教導。在這種解讀中,他們認為保羅拒絕猶太教並非因為其教導「行為」,而是因為它帶有「種族」色彩,這是以「出於恩典,但與種族無關」為口號的立場。
但保羅並非以現代的種族分類來思考問題。相反地,他寫道:「從今以後,不憑著外貌認人了。」(哥林多後書5:16)使徒保羅的邏輯是基於盟約,而非基於種族的。因此,耶穌並沒有抹除以色列,而是重申神對希伯來先祖的應許,並將外邦人帶進以色列的應許中(羅馬書15:8-12)。
新的特洛伊木馬
傑森.史塔普斯(Jason Staples)的著作《保羅與以色列的復興:猶太人、前外邦人和以色列人》(Paul and the Resurrection of Israel: Jews, Former Gentiles, and Israelites,由劍橋大學出版社出版)引發廣泛的討論,它再次改變人們對新約中猶太人和以色列關係的認識。書名聽起來很有看頭,但實際上卻如特洛伊木馬一樣暗藏危機,為什麼呢?
因為史塔普斯認為,唯一真正的「以色列」是由「耶穌的追隨者」而組成的,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信徒。在他看來,不承認耶穌的猶太人就不是「以色列」,所以他們與盟約再無關係,而土地的應許也失效。為了支持他自己的觀點,他還引用《哥林多前書》12:2的經文「你們作外邦人的時候,隨事被牽引,受迷惑,去服事那啞巴偶像,這是你們知道的。」來表達「前外邦人」的說法,彷彿外邦人在信主後就不再是外邦人了,然而這種對經文的解讀卻與希臘原文並不相符。
史塔普斯著作所帶來的最終結果,是一種偽裝的新替代神學。名稱改變了,但實質不變:以色列被取代,而這次是被一個「耶穌社群」(跟隨耶穌的人)所取代,該群體的身份抹殺非彌賽亞猶太信徒的猶太民族身份,也使以色列這片土地脫離了盟約。
保羅真正的教導
針對這種重新闡述,保羅在羅馬書11:28-29中,談到在他的時代那些沒有接受耶穌的猶太人,他說:「他們為列祖的緣故是蒙愛的。」這裡不是「曾經蒙愛」(不是過去式were),而是「現在蒙愛」,英文中用著現在式的型態,是因著他們的祖宗(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緣故。為什麼呢?因為「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
這裡的「呼召」是一個專業術語,它指的是神揀選以色列成為祂的長子和祭司國度(出埃及記4:22;19:5-6)。猶太人的不信並不能廢除這呼召,保羅說這呼召是不能被撤銷的。如果神的信實可以被人的不信而否定,那麼恩典就不是恩典,外邦人被接枝到以色列的橄欖樹上(羅馬書11:17-24)也將不再是確據。保羅的論證與史塔普斯的說詞恰恰相反:上帝對以色列堅定不移的愛才是外邦人盼望的根基。
這種祭司的呼召是一種見證,旨在向世人彰顯以色列的獨一真神,祂已在以色列的彌賽亞身上,顯明至高無上的自己。外邦信徒領受這呼召,並非取代以色列,而是被嫁接進以色列與守約神的關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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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聖公會神學家和作家 傑拉爾德.麥克德莫特(Gerald McDermott)
文章日期:2025/12/18
翻譯|校稿|編審|台灣ICEJ團隊
經文與禱告方向
出埃及記4:22
你要對法老說:耶和華這樣說:以色列是我的兒子,我的長子。
出埃及記19:5-6
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這些話你要告訴以色列人。
羅馬書11:29
因為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
禱告方向
親愛的主,感謝祢是信實又守約施慈愛的主,當我們看見祢守著祢與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所立的約至今,並透過耶穌基督也將我們這群外邦人接枝在祢的國度裡時,我們何等讚嘆敬畏祢。懇求主光照列邦基督徒,使我們得著這份救恩,也有著期盼我們的猶太長兄早日接枝回橄欖樹上的渴望,並竭力為他們代求與分享耶穌的愛給他們。懇求主除去教會當中的替代神學或任何「取代以色列」的言論與思想,讓我們深知主的恩賜與選召從不後悔,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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